发布者:点睛教育 发布日期:2024-05-27 14:12:54点击次数: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和市人社局、市教委相关要求,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比选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比选范围
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比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身体素质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年公开比选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相关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比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4日——6月14日下午18:00时止。
(四)报名所需以下材料
1.《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年公开比选人员报名表》(附件2)《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年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个人成果清单》(附件4)。报名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盖单位公章。
2.基本资格类: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3.科研成果类:论文、课题等业绩材料。
4.荣誉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印证材料。
(五)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对照岗位要求,准确填写基本信息,于2024年6月14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764828328@qq.com。相关印证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分类整理,附件2和附件3需上传盖有单位公章的图片格式,附件4提交电子表格,所有报名材料汇总打包成1个压缩文件,并以“姓名+报名岗位”命名发送。
(六)资格初审
我院将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七)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6月20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核对报名材料原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2.资格复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人事处(状元府215办公室)。
3.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
三、现场考核
(一)考核时间
提前3天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
(二)考核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对报名人员的职业能力、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获奖和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获奖和业绩成果以申报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为准。
1.教研岗考核:通过评课、说课以及对获奖和业绩成果进行考核。其中,评课考核:先观看录像课1节,再当场撰写评课稿(限60分钟);说课考核:说课内容现场随机抽取,按抽签顺序备课(限60分钟),说课(限10分钟)。
2.科研岗考核:结构化面试和专业面试,以及对获奖和业绩成果进行考核。专业面试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确定,主要以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考察与岗位相适应的科研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结构化面试(限15分钟),专业面试(限20分钟)。
3.管理岗考核:结构化面试和专业面试,以及对获奖和业绩成果进行考核。专业面试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确定,主要以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考察与岗位相适应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结构化面试(限15分钟),专业面试(限20分钟)
(四)成绩公布
现场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研岗评课50分、说课40分、获奖和业绩成果10分;科研岗结构化面试50分,专业面试40分,获奖和业绩成果10分;管理岗结构化面试50分,专业面试 40分,获奖和业绩成果10分)。各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该岗位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及排名情况,考生确认签字。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一)确定考察名单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考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二)实地考察
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意识形态等表现,形成考察报告。若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对于考察对象不合格或在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结果及时通报考察对象。
五、体检
1.体检由我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教研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
经公示无异议,按市人社局和市教委相关要求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63258329 ;13983417666)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5月24日
来源: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