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点睛教育 发布日期:2023-07-17 13:34:03点击次数:
重庆市巴南区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现面向区外公开遴选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3.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7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名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研究同意,方可报名。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电子邮箱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遴选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7月24日18:00。
(二)报名邮箱:1026719352@qq.com(只接收邮件)
(三)报名所需材料:《重庆市巴南区2023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8,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市、区县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盖章同意),同时上传居民身份证和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投递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2023年7月26日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报考人员可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www.cqbn.gov.cn)“人事招考”专栏进行查询。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准考证。请报名通过考生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
(六)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最低可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商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考试考核
本次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7)。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7月2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考试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www.cqbn.gov.cn)“人事招考”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规定科目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2023年8月中旬,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照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经研究同意降低至2:1开考比例的岗位按2: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审查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是否递补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研究确定。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在遴选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应参加面试考生主动放弃或迟到等因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3:1(或经同意降低为2:1)的,按计划继续组织实施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或者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或经同意降低为2:1)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实行1:1等额考察,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从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面试得分应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www.cqbn.gov.cn)“人事招考”专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www.cqbn.gov.cn)“人事招考”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本人现聘岗位情况和遴选单位岗位空缺等情况综合确定拟调入岗位类别及等级,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遴选调入人员须在巴南区最低服务满4年。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公告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6233928。
政策咨询电话:023-66215428。
1.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 年版).pdf
附件8:巴南区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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