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点睛教育 发布日期:2021-11-25 10:19:48点击次数: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重庆市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一校一品”示范基地。学校坐落在重庆市永川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成渝铁路、成渝高速公路、永九高速公路、成渝城际高铁、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在永交汇设站,永川长江大桥贯通两岸。全线贯通的永九高速公路将永川到主城区的公路距离缩短至30分钟,而成渝城际高铁更将永川到主城区的距离缩短至仅需19分钟,到成都不足1小时。学校总占地面积达936亩,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博士35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万余人,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二级教学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初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初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境内属2022届毕业研究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2年7月31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报名时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成绩单及其他佐证材料。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通过学院官网(http://www.cqsdzy.com/)--通知公告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2月14日12点进入学院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106.161.20:5237/sdwsb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jpg/jpeg格式,100KB以下(建议用Photoshop“存储为Web所用格式”指令保存))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及缴费全部结束后2个工作日之内公布各岗位确认报名人数。
2.初审报考资格。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系统关闭当日12: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学校人事处,联系电话:023-49821533王老师)。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1年12月15日12: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包括试讲、案例答辩)、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笔试时间90分钟。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以2021年9月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2月19日,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
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3:1的,后续环节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例,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公共科目测试后、面试开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学院官网(http://www.cqsdzy.com/)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党员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详见附件2),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人次。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事宜将通过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项目各项分值均为100分,各项面试时间分别为:试讲15分钟、案例答辩15分钟、结构化面试10分钟,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通过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岗位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体检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该岗位报考人员(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分别不得低于75分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人次。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qsdzy.com/)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具体违约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的高级职称人员聘至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经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中级职称人员聘至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初级职称人员聘至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9821533王老师。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7:00):023-86886395(qq:378110964)应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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