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点睛教育 发布日期:2021-06-23 14:28:24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市住房城乡建委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经研究,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重庆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遴选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市住房城乡建委机关工作人员8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相关岗位专业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及之后出生)。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符合所在区县或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限男性,需经常到项目施工现场工作。
(二)其他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原985、211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他高校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专业要求:建筑类、土木类、力学类、材料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自动化类。
(3)遴选人员须具有区县级及以上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组织部、纪委监委或住房城乡建委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借调到上述部门的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7月1日
报名材料:《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将报名表发送至2369943584@qq.com,报名人员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指标比例原则上为4:1,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指标比例原则上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职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成绩、合格线等相关事宜在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网站(http://zfcxjw.cq.gov.cn)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7月7日至7月9日
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市住房城乡建委20楼组织人事处
根据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递补,递补轮次由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任现职务职级文件复印件以及《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遴选公务员推荐表》(附件2)等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网站(http://zfcxjw.cq.gov.cn)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公务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人员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
(二)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派出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体检和考察及后续环节出现缺额的,均不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在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网站(http://zfcxjw.c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试用1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遴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政策咨询电话:63670536 汪老师
附件:1.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2.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遴选公务员推荐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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