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点睛教育 发布日期:2021-06-10 17:28:51点击次数: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巫溪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重庆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及后续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为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须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本科以上学历,均含本科,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2021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招聘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服从招聘(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国内低风险地区来参加招聘活动的,应出具健康码(行程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按规定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cqwx.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在2021年6月22日09:00- 6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47.108.220.243:7339/index.php?zsdwid=1622 ),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只审核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将会同县教委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后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6月24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保存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1年6月25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共计100元),确认参考。网上报名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成功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21年7月1日9:00起至7月3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统计表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cqwx.gov.cn)”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科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各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专业科目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时间暂定于2021年7月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违纪的、或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的人员,按照3:1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3:1)的,可降为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比例,且该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陆“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qwx.gov.cn)”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名单也将随后通过该网站进行公示。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填写《巫溪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照《巫溪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表》上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档及纸质件。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3。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轮。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属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按照不同岗位采用抽题试讲(时间8分钟)或抽题试讲(时间8分钟)+实作考核(不少于7分钟,具体考试时间根据学科特点现场公布)两种方式。综合面试的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8分钟)。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见《一览表(附件1)》。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抽题试讲: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实作考核:主要对考生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测试。
2.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面试采用“抽题试讲+实作考核+结构化面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抽题试讲占50%、实作考核占50%)+综合面试成绩×20%
2.面试采用“抽题试讲+结构化面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3.考试考核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巫溪县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对考察不合格人员,组织考察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各项目成绩均不低于70分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人选经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选择招聘单位
具体聘用岗位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具体学校名单选岗前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cqwx.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若出现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按学历层次、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优先选岗。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择权,只能在剩余招聘单位中选择。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qwx.gov.cn)”上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同时,考生须在面试、体检、考察环节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通讯工具不畅而未接到通知或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和岗位类别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满3年可在县域内平行交流,在本县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具体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二)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溪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巫溪县人力社保局:023-51520450
巫溪县教委:023-5151097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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